入學年度 |
部別 |
畢業門檻 |
113(含)以後適用 |
日間部四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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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至少應修滿130學分【必修86學分,選修至少44學分(其中至少需含本系專業選修30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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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必修通識領域課程為三大領域,每一領域至少修習各1門,學分總計至少10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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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能力:100學年度(含)以後入學學生須取得全民英檢(GEPT)中級初試(或其他等級測驗)以上證照(或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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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學習畢業門檻項目及內容(詳情參閱: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學生自主學習畢業門檻施行要點)
(一)抗壓自主學習3小時:參加教務處所開設之抗壓自主學習課程3小時。
(二)精進自主學習能力3小時:參加圖書館主辦之自主學習能力精進活動 3小時。
(三)美學自主學習6學期:每學期自主學習1小時。
1. 參加本校藝術中心活動1小時。
2. 參加校外藝術中心活動者,應於當學期持證明文件(如附件)至藝術 中心進行登錄 ; 每學期至 多採計1小時。
(四)社會接軌自主學習24小時:擔任學校社團、系或非營利機構團體活動志工,學習時數由學務處 審定認列。
(五)專業證照自主學習:系自訂專業證照自主學習方案證照列表,以乙級或同等級之系核心專業證 照為原則,學生須報考系自主學習方案證照1次,申請補助1次為限, 補助報名費(含發證費)2分 之1,上限 2000元
5.證照與技能畢業門檻:學生於入學後畢業前須符合以下規定方得畢業:
(一)證照:取得至少1張本系規定之相關專業證照。
(二)技能:通過「國際計算機協會程式競賽台灣協會」辦理之大學程式能力檢定(CPE)-進階級(單次測驗至少 2 題,或累計至 3 題)。
6. 相關資訊以學分計畫表規定為主。
*本系訂有學生證照與技能畢業門檻及輔導辦法,訂定證照與技能畢業門檻之輔導措施:
(一)程式能力檢定輔導措施:
1.開設「程式能力檢定輔導」選修課程。
2.必需參加「國際計算機協會程式競賽台灣協會」辦理之大學程式能力檢定(CPE)並至少答對1題,且檢具考試成績證明,才可修習大四下學期開設之「程式檢定輔導」課程,延修生可逕行修習「程式檢定輔導」課程,成績及格後納入系畢業門檻。程式輔導課程可於學期或暑期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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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含)以後至112(含)以前適用 |
日間部四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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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至少應修滿130學分【必修86學分,選修至少44學分(其中至少需含本系專業選修30學分,且至少應修畢本系4門核心專業選修課程,並累積至少12學分之核心專業選修課程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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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專業選修等效課程請至系網「學生專區」→「表單下載」→「核心選修等效課程總表」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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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必修通識領域課程為三大領域,每一領域至少修習各1門,學分總計至少10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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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能力:100學年度(含)以後入學學生須取得全民英檢(GEPT)中級初試(或其他等級測驗)以上證照(或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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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學習畢業門檻項目及內容(詳情參閱: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學生自主學習畢業門檻施行要點)
(一)抗壓自主學習3小時:參加教務處所開設之抗壓自主學習課程3小時。
(二)精進自主學習能力3小時:參加圖書館主辦之自主學習能力精進活動 3小時。
(三)美學自主學習6學期:每學期自主學習1小時。
1. 參加本校藝術中心活動1小時。
2. 參加校外藝術中心活動者,應於當學期持證明文件(如附件)至藝術 中心進行登錄 ; 每學期至 多採計1小時。
(四)社會接軌自主學習24小時:擔任學校社團、系或非營利機構團體活動志工,學習時數由學務處 審定認列。
(五)專業證照自主學習:系自訂專業證照自主學習方案證照列表,以乙級或同等級之系核心專業證 照為原則,學生須報考系自主學習方案證照1次,申請補助1次為限, 補助報名費(含發證費)2分 之1,上限 2000元
7.證照與技能畢業門檻:學生於入學後畢業前須符合以下規定方得畢業:
(一)證照:取得至少1張本系規定之相關專業證照。
(二)技能:通過「國際計算機協會程式競賽台灣協會」辦理之大學程式能力檢定(CPE)-進階級(單次測驗至少 2 題,或累計至 3 題)。
8. 相關資訊以學分計畫表規定為主。
*本系訂有學生證照與技能畢業門檻及輔導辦法,訂定證照與技能畢業門檻之輔導措施:
(一)程式能力檢定輔導措施:
1.開設「程式能力檢定輔導」選修課程。
2.必需參加「國際計算機協會程式競賽台灣協會」辦理之大學程式能力檢定(CPE)並至少答對1題,且檢具考試成績證明,才可修習大四下學期開設之「程式檢定輔導」課程,延修生可逕行修習「程式檢定輔導」課程,成績及格後納入系畢業門檻。程式輔導課程可於學期或暑期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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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含)以後至110(含)以前適用 |
日間部四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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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至少應修滿130學分【必修88學分,選修至少42學分(其中至少需含本系專業選修30學分,且至少應修畢本系4門核心專業選修課程,並累積至少12學分之核心專業選修課程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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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專業選修等效課程請至系網「學生專區」→「表單下載」→「核心選修等效課程總表」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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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必修通識領域課程為三大領域,每一領域至少修習各1門,學分總計至少10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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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能力:100學年度(含)以後入學學生須取得全民英檢(GEPT)中級初試(或其他等級測驗)以上證照(或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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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能力:通過由電算中心施測之資訊能力檢定測驗B級(學科1000題達60分(含)以上。(110學年度入學學生無此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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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完成服務學習74小時。
*本校訂有學生英文及資訊能力與服務學習畢業門檻及輔導辦法,針對英文、資訊能力與服務學習畢業門檻訂有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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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與技能畢業門檻:學生於入學後畢業前須符合以下規定方得畢業:
(一)證照:取得至少1張本系規定之相關專業證照。
(二)技能:通過「國際計算機協會程式競賽台灣協會」辦理之大學程式能力檢定(CPE)-進階級(單次測驗至少 2 題,或累計至 3 題)。
8. 相關資訊以學分計畫表規定為主。
*本系訂有學生證照與技能畢業門檻及輔導辦法,訂定證照與技能畢業門檻之輔導措施:
(一)程式能力檢定輔導措施:
1.開設「程式能力檢定輔導」選修課程。
2.必需參加「國際計算機協會程式競賽台灣協會」辦理之大學程式能力檢定(CPE)並至少答對1題,且檢具考試成績證明,才可修習大四下學期開設之「程式檢定輔導」課程,延修生可逕行修習「程式檢定輔導」課程,成績及格後納入系畢業門檻。程式輔導課程可於學期或暑期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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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含)以後至104(含)以前適用 |
日間部四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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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至少應修滿130學分【必修88學分,選修至少42學分(其中至少需含本系專業選修30學分,且至少需含核心專業選修15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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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專業選修共9門為每學期開課,畢業至少應修畢5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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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必修通識領域課程為三大領域,每一領域至少修習各1門,學分總計至少8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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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能力:97學年度(含)以後入學學生須取得全民英檢(GEPT)初級(或其他等級測驗)以上證照(或相關證明文件)。
100學年度(含)以後入學學生須取得全民英檢(GEPT)中級初試(或其他等級測驗)以上證照(或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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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能力:通過由電算中心施測之資訊能力檢定測驗B級(學科1000題達60分(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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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完成服務學習74小時。
*本校訂有學生英文及資訊能力與服務學習畢業門檻及輔導辦法,針對英文、資訊能力與服務學習畢業門檻訂有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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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與技能畢業門檻:學生於入學後畢業前須符合以下規定方得畢業:
(一)證照:取得至少1張本系規定之相關專業證照。
(二)技能:通過「國際計算機協會程式競賽台灣協會」辦理之大學程式能力檢定(CPE)-進階級(單次測驗至少 2 題,或累計至 3 題)。
8. 相關資訊以學分計畫表規定為主。
*本系訂有學生證照與技能畢業門檻及輔導辦法,訂定證照與技能畢業門檻之輔導措施:
(一)程式能力檢定輔導措施:
1.開設「程式能力檢定輔導」選修課程。
2.必需參加「國際計算機協會程式競賽台灣協會」辦理之大學程式能力檢定(CPE)並至少答對1題,且檢具考試成績證明,才可修習大四下學期開設之「程式檢定輔導」課程,延修生可逕行修習「程式檢定輔導」課程,成績及格後納入系畢業門檻。程式輔導課程可於學期或暑期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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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含)以後適用 |
進修推廣部四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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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至少應修滿130學分【必修88學分,選修至少42學分(其中至少需含本系專業選修30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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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領域課程」共三大領域,須修習2門不同領域科目,學分總計至少4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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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以學分計畫表規定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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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含)以後適用 |
日間部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 |
一.畢業至少應修24學分(論文6學分另計)及專題討論(一)、(二)、(三)、(四)。
二.研究生必須通過碩士班論文口試,方准予畢業。畢業時,依法授予工學碩士學 位。
三.研究生於規定修業期限內,應達成下列基本要求,並經指導教授同意後,始得提出學位考試申請。
(一). |
修業及格學分數達畢業學分數下限。 |
(二). |
修業期間必須先通過以學術論文刊登(發表)審查、技術報告或專利發明連同報告等三者擇一提出申請。 |
1. |
學術論文刊登(發表):於指導期間,已接受具有審查制度之研討會論文(ISBN)1篇以上者,經指導教授同意後提出,學生須為該論文除指導教授、共同及協同指導教授外的第一作者。 |
2. |
技術報告:於指導期間,完成創新性產學合作計畫1件以上(須檢附核定後之產學合作計畫書及合約書影本);學生須為該報告除指導教授、共同及協同指導教授外的第一作者,經指導教授同意後提出。書面報告內容應包括下列主要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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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研發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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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學理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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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題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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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方法技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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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成果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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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專利或發明:於指導期間,申請並獲得專利1項以上(新型或新式樣需2項以上);除指導教授、共同及協同指導教授外,學生須為該專利或發明人之一,經指導教授同意後提出。 |
四.相關資訊以學分計畫表規定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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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日間部碩士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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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至少應修24學分(論文6學分另計)及專題討論(一)、(二)、(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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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必須通過碩士班論文口試,方准予畢業。畢業時,依法授予工學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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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於規定修業期限內,應達成下列基本要求,並經指導教授同意後,始得提出學位考試申請。
(一)修業及格學分數達畢業學分數下限。
(二)以英文撰寫之論文刊登(發表)於國內外相關領域期刊、或會議至少一篇;發表之文章必須由指導教授同意並共同掛名,且除指導教授、共同及協同指導教授外,學生排名須為第一作者。
4. 相關資訊以學分計畫表規定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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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進修推廣部四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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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至少應修滿128學分【必修80學分,選修至少48學分(其中至少需含本系專業選修(包括核心專業選修)36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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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專業選修共9門為每學期開課,畢業至少應修畢5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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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領域課程」共三大領域,須修習2門不同領域科目,學分總計至少4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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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以學分計畫表規定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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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日間部四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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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至少應修滿130學分【必修88學分,選修至少42學分(其中至少需含本系專業選修30學分,且至少需含核心專業選修15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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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專業選修共9門為每學期開課,畢業至少應修畢5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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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必修通識領域課程為三大領域,每一領域至少修習各1門,學分總計至少10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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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能力:取得全民英檢(GEPT)初級(或其他等級測驗)以上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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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能力:通過由電算中心施測之資訊能力檢定測驗B級(學科1000題達60分(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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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完成服務學習7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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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以學分計畫表規定為主。
*本校訂有學生英文及資訊能力與服務學習畢業門檻及輔導辦法,針對英文、資訊能力與服務學習畢業門檻訂有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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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進修推廣部四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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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總修習學分數計128學分、必修84學分、選修44學分;選修學分應修習本系開設課程至少30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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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領域課程」共三大領域,須修習2門不同領域科目,學分總計至少4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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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以學分計畫表規定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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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日間部四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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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總修習學分數計131學分、必修86學分、選修45學分;選修學分應修習本系開設課程至少30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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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必修通識領域課程為三大領域,每一領域至少修習各1門,學分總計至少10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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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完成服務學習2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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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以學分計畫表規定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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