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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核心能力
學生核心能力 養成方法說明
核心能力一:
資訊工程軟硬體的設計能力
  1. 工程專業及設計實作必選修課程共52至67學分
  2. 實施資訊能力及程式設計檢定制度並設定畢業門檻
  3. 開設輔導班輔導學生考取專業證照
  4. 鼓勵學生參與校內外競賽
  5. 鼓勵學生參與國科會研究計畫、產學合作計畫與專利申請
核心能力二:
數據分析與數理運用能力
  1. 數學及基礎科學必修課程共33學分。
  2. 微積分、工程數學、離散數學、物理、線性代數、數位分析、計算機概論、程式設計與實習、機率等基礎課程及其他相關選修課程。
核心能力三:
具社會服務能力
  1. 實施校外「服務教育」課程,列為大一新生第一學年必修,由校外服務單位參與評分。
  2. 「生命關懷實務」、「憲法與國家發展」、「軍訓」、「體育」及相關通識選修課程。
  3. 各類相關通識領域課程8學分。
  4. 實施實驗室義工組織制度。
  5. 成立志工服務團隊,鼓勵青年學子從事社會服務工作。
核心能力四:
具良好的語言溝通能力
  1. 「國文」、「英文」、「英文聽講」、「科技英文」等語文 相關課程各類相關通識領域課程8學分。
  2. 採用英文能力鑑定分級上課制度。
  3. 實施英文能力檢定制度並設定畢業門檻
  4. 嚴格執行專題報告及專題期末評審口試制
核心能力五:
具專題製作及撰寫報告之能力
  1. 大三上下學期實施一年「實務專題」課程。
  2. 大一、大二學生可依程度及興趣選擇進行「先期實務專題」,提早選定指導教授進行實務專題之製作,以延長指導教授指導時間。
  3. 嚴格執行專題報告及專題期末評審口試制度。
  4. 「科技英文」、「專利分析與取得」及相關語文寫作課程。
  5. 相關通識選修課程。
  6. 舉辦專題成果展及競賽。
碩士班核心能力
學生核心能力 養成方法說明
核心能力一:
具備特定專業領域知識之能力
  1. 開設有專業領域課程,使學生在畢業時具備應有的資訊工程專業素養。
  2. 畢業至少應修24學分(論文6學分及專題討論(一)、(二)、(三)、(四)4學分另計)。
  3. 鼓勵學生參與校內外競賽。
  4. 鼓勵學生參與科技部研究計畫、產學合作計畫與專利申請
核心能力二:
具策劃與執行專題研究能力
  1. 具策劃及執行專題研究的能力課程,使學生在畢業時具備應有的策劃及執行專題研究的能力素養。
  2. 鼓勵學生參與科技部研究計畫、產學合作計畫相關策劃。
核心能力三:
具撰寫專業論文及口語表達之能力
  1. 開設有具撰寫專題研究的能力課程,使學生在畢業時具備應有的專業論文撰寫能力素養。
  2. 專題討論(一)、專題討論(二)、專題討論(三)、專題討論(四)相關課程。
  3. 開設科技英文寫作(一)(二)課程、舉辦科技英文研習營。
  4. 全英文課程授課。
核心能力四:
具創新思考及獨立解決問題之能力
  1. 開設「系統性創新理論與應用」、「校外實務研究」等相關課程。
  2. 參與國內外專題成果展及競賽。
  3. 參與國內外研討會、學術交流
核心能力五:
具協調整合能力
  1. 積極鼓勵研究生參加暑期或學期型之國際交換學生計畫。
  2. 鼓勵學生參與科技部研究計畫、產學合作計畫與專利申請。
  3. 鼓勵學生校外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