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2學期碩士學位考試注意事項
3-1論文口試委員會審定書(2份)
-繳回系辦
3-2碩士學位考試評分表(視口試委員人數之份數)
-繳回系辦
3-3碩士學位考試成績表(1份)
-繳回系辦
3-4校外口試委員匯款表單
-繳回系辦
3-6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視口試委員人數之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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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資料(論文或簡報),敬請與指導教授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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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委員聘書會提早轉交予指導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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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口試委員開車,則當日口試前至系辦領取停車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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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口試委員搭乘高鐵,則請提供來回車票予系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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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醒,系辦公室不再提供邀請函及海報,已有公版在下載區,提供同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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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37會議室使用完畢,請務必確認所有設備已關閉,並歸還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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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當日口試備齊所有的口試資料,系辦公室不提供印製口試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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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口試為週六,請於前一天至系辦公室借用鑰匙,並於隔週一早上09:00歸還鑰匙,避免影響其他同學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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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畢業離校前,務必提供一本精裝版予系辦公室。
如有問題,再與系辦公室聯絡,謝謝! 0423924505#8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