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請時間:自公告即日起至6月13日(五)止,逾期皆不再受理申請。
五、申請結果通知:擬於6月份期末系務會議審議後,另行通知所有申請同學最後審議結果。
六、檢附「國立勤益科技大學預先修讀碩士課程辦法」供同學參閱(詳如附檔)。
七、審核通過申請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辧法之同學,仍須報名參加本校(系)碩士班甄試入學或一般
入學考試,經錄取後,方能正式取得本校(系)碩士班研究生資格,並於正式入學後,可申請學分
抵免,至多可抵免三分之二(含)碩士班應修之學分數(約計至多可抵免18學分,不含論文6學分),
但先修研究所課程若已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則不可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
八、以上若有相關疑問,請洽分機#8702 蔡小姐或到系辦(工程館4F)詢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