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校「獎勵學生取得專業技能證照獎勵辦法」辦理。
二、本次獎勵時間範圍為101學年度第2學期(102年2月1日至102年7月31日)取得之證照。
三、畢業生應畢業離校前向各系所提出申請。
四、必須屬於「全國技專校院校務基本資料庫」採計之證照者始能受理獎勵。
五、本學期證照獎勵採線上申請及審核(http://140.128.71.105/ncutotc/login.aspx;或勤益科大首頁-->校務行政-->資訊服務-->證照管理系統)
六、敬請有意提出申請之畢業生於2013年10月21日(一)以前完成線上申請,為免影響自身權益,請於時限內提出申請。
七、相關附件請至研發處網站(http://otc.ncut.edu.tw/)下載:研發處-->技術推廣組-->法規辦法及表單下載-->101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技能獎勵調查表相關附件。
八、若有不清楚之處,麻煩請洽詢資工系辦公室或研發處實習就業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