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證照申請獎勵時間範圍為103學度第2學期(104年2月1日至104年7月31日)取得之證照。
二、證照必須屬於「全國技專校院校務基本資料庫」(請參閱附件證照代碼)採計之證照將始能受理獎勵。
三、請同學留意資料輸入是否正確證照字號、銀行代號、帳號及分行,送出申請後請自行測試證照電子檔及銀行存摺電子檔是否能夠開啟,並請自行留意9月23日後系網證照退件公告。
四、本學期證照獎勵採線上申請及審核,網址為:http://140.128.71.105/ncutotc/login.aspx
五、為進行系所審核與學生申請證照獎勵資料有誤被退件案修改,敬請同學務必於104年9月23日(三)以前至線上完成申請,以免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