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學年度第2學期當年度畢業生技能證照獎勵調查公告
一、依本校「獎勵學生取得專業技能證照獎勵辦法」辦理。
二、獎勵時間範圍爲102學年度第2學期(103年2月1日至103年7月31日)取得之證照。
三、畢業生應於畢業離校前提出申請。
四、提出之證照須屬「全國技專校院校務基本資料庫」採計之證照始能受理獎勵。
五、本學期證照獎勵採線上申請及審核,網址:http://140.128.71.105/ncutotc/
六、公告附件檢附雲科大「全國技專院校基本資料庫」之學生技術證照列表。
七、請同學於103年6月23日(一)以前至系統提出申請,並請留意務必參閱公告附件之證照列表資料填寫證照代碼。
於系統提出申請時請仔細檢視證照資料,若證照具有證照字號亦請務必於申請時一併填寫資料。
請留意證照代碼與證照字號為不同代碼,請勿填寫錯誤資料。
若對於證照獎勵申請有不清楚或疑問之處,敬請參閱學校相關辦法規定,或詢問研究發展處實習就業組、系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