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109學年度第2學期碩士學位考試口試須知
請同學於碩士學位口試當天,需準備以下相關資料,系辦不會幫同學印下面資料:
以上表單請至系網站->學生專區->碩士班->表單下載列印。
請提早請校外口試委員填寫校外口試委員匯款資料,口試結束後,送回系辦。(校內委員無需填寫,校內及校外委員口試費皆用匯款方式)
口試前一天,請至系辦預借口試當天教室的鑰匙,並於確認教室的設備是否有問題。
口試結束後,請將以上表單送至系辦,如表單由指導老師彙整,再提醒指導老師送至系辦。
口試前10天請同學自行將邀請函及初稿郵寄給口試委員,邀請函則事先至系辦領取。
口試委員的聘書於前一天,系辦會提供給您,當天擺放在桌上給口試委員。
如未口試前15天提出申請的同學,當天如無法給您口試委員的聘書,待事後再郵寄給口試委員。(因學校製作聘書需要時間)。
如有任何問題,再與系辦聯絡,敬請同學務必要確認當天口試教室所有的設備及表單,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