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好:
一、因校外實習為保障學生權益,實習公司需經過校方程序認列,學生才能前往校外實習。
二、認列程序:學生提出申請(可於系網下載繳交校外實習切結書、家長同意書、學生基本資料表)後由輔導教師訪視同意,經系上校外實習委員會審核通過,申請要去實習的公司才能認列為可校外實習的公司,學校並個別與公司來回討論簽約內容,將合約書及契約書用印確認後雙方以紙本送出,並且要完成學生保險。
三、因為新公司要認列的程序很多,需要提早申請才能在實習前被認列完成,因此公司是否已認列會影響申請校外實習的申請時間
四、申請期間:
1.欲申請109/2/1開始實習者,
請於1/21前將校外實習切結書、家長同意書、學生基本資料表(可於系網下載)交至系辦
(如為未認列之公司請一並繳交校外實習合作單位基本資料表(系網下載)、校外實習單位評估表(系網下載)、公司消防安檢通過資料(https://www.fire.taichung.gov.tw/form_other/index-1.asp?Parser=99,6,31,,,,3558,21,,,3)與公司的勞工安全相關資料)
2.欲申請109/2/17開始實習者,
請於2/7前將校外實習切結書、家長同意書、學生基本資料表(可於系網下載)交至系辦
(如為未認列之公司請一並繳交校外實習合作單位基本資料表(系網下載)、校外實習單位評估表(系網下載)、公司消防安檢通過資料(https://www.fire.taichung.gov.tw/form_other/index-1.asp?Parser=99,6,31,,,,3558,21,,,3)與公司的勞工安全相關資料)
五、依據本校校外實習規定並為保障學生權益,學生須完成相關程序,才能進行校外實習
六、目前已認列公司如附件,其他為尚未認列公司。
七、如果公司未提供政府消防單位認可之消防安檢通過資料(https://www.fire.taichung.gov.tw/form_other/index-1.asp?Parser=99,6,31,,,,3558,21,,,3)及公司的勞工安全相關資料,則無法認列為實習機構,同學不得前往該公司實習,亦無法計算實習學分與時數,請同學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