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時間:該局預訂於108年4月函送各大專院校,並公告於該局網站實習機會。
(二)申請時間:請各系將有意願參與之學生履歷資料紙本及電子檔於108年4月18日前擲回研發處實習就業組,由本組統一進行函發作業。
(三)錄取公告:於108年6月10前進行錄取公告通知。
(四)實習時間:108年7月1日至108年8月31日,週一至週五每日工作時數8小時,每週休2日。實習期間結束後,依各實習機關規定進行成果發表(書面、口頭報告等,不限形式),並依本校系實習考核規定進行考核。
若有符合貴系校外實習專業需求,懇請轉知相關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