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好:
107學年度第二學期受理107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考取證照(107/8/1-108/1/31間考取之證照)獎勵時程如下:
學生申請:108年2月18日(一)9:00至3月1日(五)17:00。
系所審核:108年2月18日(一)9:00至3月15日(五)17:00。
研發處審核:108年2月18日(一)9:00至3月29日(五)17:00。
注意:
1.107/8/1考取之證照獎勵為新制,須為「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證照一覽表」證照(我會在系統證照前標註【中央】),獎勵條款請參考如下圖:新制的獎勵條款為第四條開頭,若證照前未加註【中央】者(核心或申請實習時數)請選擇第五條開頭的獎勵條款,若為尚未有對應獎勵金或對應時數者請選送審查委員會。
2.若學生為該區間(107/8/1-108/1/31)取得之證照,沒有獎勵金僅為申請實習時數,也可以於此區間一併申請,以利填報校務基本資料庫數據,逾期證照一樣走紙本作業,謝謝。
3.107/8/1後考取之證照適用新法規,請各位系助協助宣導,有大部分證照無法取得獎勵金。
線上申請網址:http://140.128.71.105/ncutotc/
4.系所審核區間系統一樣會全面開放,若系助評估可以在系所審核期限內審查完畢,可以繼續讓學生申請,請記得預留學生補件時間。研發處審核區間系統送件功能將關閉,唯接到系所通知有學生被系助退件來不及重送或是研發處退件讓學生補件時才會開放。
帳密與學生篇帳密同。
請同學時時刻刻注意自己的證照獎勵審核狀態,若被退件,請記得修改後按儲存才送出,送件後狀態會變為【送件中】、系所審核完畢會變成【系審查符合】、研發處審核完畢會變成【審查通過】,另若證照金額有爭議則會呈現【送審查委員會】,經由系所會議建議金額後,送校級證照委員會審議,才會確定是否獎勵及獎勵多少。
若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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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助理員 陳映蓉
電話:(04) 2392-4505 分機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