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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實習媒合會(12/20)與實習申請期間提醒
日期:2018-11-30

各位同學好:
一、因校外實習為保障學生權益,實習公司需經過校方程序認列,學生才能前往校外實習。

二、認列程序:學生提出申請(可於系網下載繳交校外實習切結書、家長同意書、學生基本資料表)後由輔導教師訪視同意,經系上校外實習委員會審核通過,申請要去實習的公司才能認列為可校外實習的公司,學校並個別與公司來回討論簽約內容,將合約書及契約書用大印確認後雙方以紙本送出,並且要幫學生保險。

三、因為新公司要認列的程序很多較花時間,需要提早申請才能在實習前被認列完成,因此公司是否已認列會影響申請校外實習的申請時間

四、校外實習媒合會預定日期為12/20,本次出席廠商資訊:https://goo.gl/HgNEk9

1.欲申請寒假實習者,

未認列的公司請於12/30前將校外實習切結書、家長同意書、學生基本資料表(可於系網下載)交至系辦

已認列的公司請於1/10前將校外實習切結書、家長同意書、學生基本資料表(可於系網下載)交至系辦

2.欲申請107學年度(下)學期型實習者,

未認列的公司請於1/10前將校外實習切結書、家長同意書、學生基本資料表(可於系網下載)交至系辦

已認列的公司請於1/20前將校外實習切結書、家長同意書、學生基本資料表(可於系網下載)交至系辦

五、依據本校校外實習規定並為保障學生權益,學生須完成相關程序,才能進行校外實習

六、目前已認列公司如附件,其他為尚未認列公司。

檔案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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