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檔為優秀青年選拔要點,請由各班導師利用班會或其他適當時間,指導各班同學,選舉符合第三條規定標準之同學一名為候選人,並由各班班代將候選人推薦書及應備文件,並請於107年3月9日前送至系辦公室彙辦。應備文件詳如要點第(一)至(四)項,未備齊者,不得列入複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