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2學年度後入學學生須通過320小時校外實習畢業門檻,106學年度四年級及延畢生尚未通過實習名單請參閱附件。
二、依據本校校外實習課程開設要點與學生校外實習要點,本校學生在學期間必須完成至少320小時「多元實習課程」規定,目前四年級及延畢生未通過320小時畢業門檻名單如下,敬請學生參加12月7日校外實習媒合會,以增加實習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