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1學年度第1學期受理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技能證照
一、依據本校「學生取得證照獎勵要點」辦理,如附件一。
二、各系審查獎勵注意事項如下:
(一)
(二)申請及審查時間:
1、學生申請:111年09月05日(星期一)
2、系所審核:111年09月05日(星期一)
3、研發處審核:111年09月06日(星期一)
4、證照獎勵審查委員會:111年10月27日(星期四) 16時00分
(三)證照獎勵對照表請至學校首頁/行政單位/研究發展處/
(四)於上述列表中所列但無對應獎勵級別之證照,
(五)證照獎勵(含核心證照)採線上申請及審核(學校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