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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1學年度第1學期受理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技能證照獎勵申請時程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日期:2022-09-06

有關111學年度第1學期受理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技能證照獎勵申請時程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一、依據本校「學生取得證照獎勵要點」辦理,如附件一。

二、各系審查獎勵注意事項如下:

(一)本次獎勵時間範圍為111年2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取得之證照。(注意:新生不得申請,因考取時間非本校學生)

(二)申請及審查時間:

1、學生申請:111年09月05日(星期一)9時至111年10月03日(星期一)16時。

2、系所審核:111年09月05日(星期一)9時至111年10月17日(星期一)17時。

3、研發處審核:111年09月06日(星期一)9時至111年10月21日(星期五)17時。

4、證照獎勵審查委員會:111年10月27日(星期四) 16時00分

(三)證照獎勵對照表請至學校首頁/行政單位/研究發展處/法令規章及表單/實習就業組/證照/學生取得證照獎勵要點處下載。

(四)於上述列表中所列但無對應獎勵級別之證照,請送學生所屬系所之系務會議審議提列建議級別後,提案至學生證照獎勵審查委員會審議,提案單如附件二。

(五)證照獎勵(含核心證照)採線上申請及審核(學校首頁/校務行政/證照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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